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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财政部、中国央行及银监会发布支持地方债新措施

2015-05-13 14:30:40 来源:风控网 浏览:101

根据彭博周三(5月13日)看到的财政部、中国央行和银监会正式下发的关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操作规程中,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抵(质)押品范围。中国财政部未立即予以置评。

地方债纳入中国央行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质)押品范围;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范围。

文件同时要求,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由地方财政部门与特定债权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也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

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暂不可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现券交易,可以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进行流通。

各地针对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定向承销发行工作,应当于8月31日前完成。

2015年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地方债,以及为置换存量债务发行的地方债中不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部分,仍按照规定,采用招标、公开承销方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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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3 14:30:40 来源:风控网 浏览:108

根据彭博周三(5月13日)看到的财政部、中国央行和银监会正式下发的关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操作规程中,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抵(质)押品范围。中国财政部未立即予以置评。

地方债纳入中国央行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质)押品范围;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范围。

文件同时要求,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由地方财政部门与特定债权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也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

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暂不可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现券交易,可以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进行流通。

各地针对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定向承销发行工作,应当于8月31日前完成。

2015年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地方债,以及为置换存量债务发行的地方债中不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部分,仍按照规定,采用招标、公开承销方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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