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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化解过剩 重在治本

2014-03-14 08:44:16 来源:风控网 浏览:107

3月8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首场提案办理协商会聚焦“化解产能过剩”这一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环节,凸显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对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消化一批存量,严控新上增量。

自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钢铁行业一直在探索过剩产能的退出之路。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省份积极作为、主动加码,关停了一批钢铁企业,展现了坚决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决心和魄力。但由于相关配套政策和退出机制的缺失,这些工作仍然面临着一系列尚待解决的善后问题,给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带来了阻力。

实际上,化解产能过剩有两层目标,即“标本兼治”。所谓“治标”,是要使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产能规模基本合理,产能总量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所谓“治本”,是要建立起依靠市场手段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让“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得到完善,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过剩行业产能预警体系和监督机制基本建立”,建立起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有效影响产能、产量的市场环境和市场机制。

从当前正在推进的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的各项工作来看,“治标”多于“治本”,这也是各地政府在压减产能的过程中面临巨大压力的主要原因。

在市场因素还不能引导产能自主地进入和退出钢铁行业的背景下,在缺乏必要的退出机制和社会“托底”政策的支撑下,大规模地开展压缩产能、企业退出等工作,必然要承受巨大的退出成本,包括税收损失、资产损失、人员安置费用等。地方政府面临的压力,源于无法为这些退出成本找到合理的承担方。政府本身在面对税收损失时,希望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企业在面对资产损失时,希望得到国家的补贴;企业、政府和职工在面对再就业问题时,希望得到国家财政和社保资金的支持。这些要“治本”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治标”工作的继续推进将缺乏足够的支撑,从而陷入僵局。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便“治标”工作进展顺利,如期实现了压减8000万吨过剩钢铁产能的目标,如果依靠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来根治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引发产能过剩的“症结”仍未消除,那么在钢铁产业或相关的接续产业,必将引发新一轮的产能过剩,从而给国民经济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失。

因此,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还要重在“治本”。这一思路在代表和委员们的议案、提案中得到了体现。例如,全国工商联提出了关于改革钢铁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民建中央建议切实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坚决清理不利于淘汰落后产能的补贴政策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成违规项目。

这些都是涉及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长效机制的有益建议。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加快、加强对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退出机制、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建立产能过剩预警机制等相关工作的研究,真正形成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同时为地方政府正在推进的“治标”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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