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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2014-03-13 12:05:18 来源:风控网 浏览:255

  三、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公共危机管理意识差

  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差。以前我们有一些危机性事件,但我们更愿意把它们定位为突发性事件。虽然学术界早就呼吁加强对危机管理进行研究,但是并没有真正得到政府的呼应。直到2003年,我国政府从SARS危机得到提醒和警示,政府真正地意识到了我们缺乏应对大危机的准备。

  与此同时,公众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也差。公众缺乏海难、火灾等危机发生时的自救能力和基本的常识,更缺乏危机的防范意识。

  (二) 缺乏系统的战略和政策规划

  风险管理指运用系统的方法,确认、分析、评价、处理和监控风险的过程,它要求把风险管理与政府公共管理的方方面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政策、规划、资源的管理方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的防范与管理,预防和降低危机所带来的损失。我国政府管理正缺乏这种全面风险管理,并没有把危机管理纳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在政府各种政策制定、规划、资源管理方面,都没有把危机风险的分析、确认和评估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和环节来做,往往是公共危机管理发生之后才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三) 缺乏组织化保障

  一是我国危机处置在横向上是分散管理,各部门各自处理分管领域的应急事务,管理体系是割裂的,没有一个综合的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和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综合性的危机发生时,各种应急管理资源难以有效地协调和调度,各部门出现互相等待、推诿,部门的掣肘浪费了很多时间。SARS危机开始处理时就暴露了这个问题。

  二是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仍然是运动式而非制度化的。当危机爆发时,临时成立一个班子,采用政治动员方式搞人海战术,而且强调不惜一切代价,在短期内控制危机。

  三是过分集权。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从国际上看,应急事务一般都是由当地政府直接处理处理不了时才请上级政府提供支持,应急指挥调度由当地政府负责,不是责任上交。应坚持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使各级地方政府主动地负起应急管理责任,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框架。

  (四) 缺乏信息支持和信息沟通机制

  公共危机管理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其不确定性和环境的复杂性,完善的信息管理对危机的预防、准备和危机的回应和重建至关重要。信息资源管理的好坏,实际上决定了政府反应能力的高低。SARS危机给我们一个教训,我们在强调重视建设公共卫生系统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建设一个有效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五) 缺乏财政资源支持

  应对危机一方面要靠机制,另一方面要靠物质。对付任何危机没有充足的物质支援都是不可能的。我国目前的危机资源配置存在资源配置方式严重滞后和缺乏科学的资源管理机制的问题。出现一次突发事故,有关部门才会成立一个临时性的管理委员会,然后再紧急拨款。没有把危机管理的预算纳入政府的预算体系之中,也缺乏必要的专项基金应对危机。往往到了不得不而为之的时候,才不惜一些代价地突击准备。在资源配置中,政府往往把资源、更多地配置到最吸引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领域上。仅仅把有限的资源放在曝光率最高的这一部分事故的处理上,看起来是解决了事故问题,但实际上会带来更大的问题。

  (六) 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教育与训练机制

  公共危机管理知识在西方发达国家是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针对本国或本地区经常发生的、曾发生的、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自然灾害、民族冲突等危机形式所采取的紧急应对的法律程序、手段等知识进行培训。在我国无论是高校还是公务员培训都没有危机事件应对和管理的教育内容。特别是缺少结合公共危机管理知识,组织模拟演习。

  (七) 法治和法制的缺失

  在公共危机管理处理过程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危机时刻一切以应对危机为要,权力可以元限授予,公民应以大局为重,公民权利应让位于危机管理”等。这些说法看似合情合理,实际说明了危机管理中的法制的缺失。无论在正常状态下,还是在危机状态下,政府行为法制化依法行政都应是政府实施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危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不择手段,最终结果可能会诱发新的社会危机,并对国家的法制进程造成长远的伤害。

  四、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一) 切实增强危机意识

  先进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建立在先进的危机管理意识之上的,危机意识是危机管理的起点。在强调危机意识的同时,要转变公共危机管理观念。把公共危机管理有机地融合到国家方方面面的发展战略之中,特别是纳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

  (二) 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危机往往给人造成超乎寻常的压力,使人处于”应激”状态。危机之中人道主义和悲悯情怀最能化解怨恨,赢得人心。以人为本,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中和危机后的心理辅导,人们就会坚强起来,”成熟”起来。

  (三) 建立人力资源保障

  要制定公共危机管理预案,识别和确认危机,并能准确地估量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正确地应对和处理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需要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在发挥政府主体作用的同时,还应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力量,并应在相关重点行业和部门中建立起训练有素的志愿者队伍,以期在社会危机防范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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