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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税务风险应在监管上下工夫

2014-03-08 20:08:14 来源:风控网 浏览:210

    目前,房地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在我国GDP中占比较重,而且产业链长,直接带动19个产业,间接带动40多个产业,从土地取得到建筑施工,再到开发保有环节,税基构成要素多元,税收政策复杂,时间跨度长,极易产生较大的税务风险,而且一旦产生税务风险,对整个产业链的影响也很大。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意义非同一般。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外部税收监管的到位程度,直接影响着其税务风险的大小。因此,防范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应首先在监管上下工夫。

    从房地产外部监管的角度看,其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税源监控难以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经营运转周期长,开发前期资金投入大,收益主要在中后期,在开发投入期间,资金链往往较为紧张。尤其是一些房地产企业在经营初期注册资金不到位,在投入开发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及其他前期开发费用后,尽量把有限的资金先用于开发经营中。在申报缴纳税款时,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有意在财务报表和凭证上作文章,不遵守会计准则、原始凭证反映不真实、利用各种手段编造虚假会计报表、多列支出,少申报税款等现象频频出现。对此,囿于目前的税源监控条件,税务机关很难对房地产企业的所有纳税行为都达到有效监控,税收管理员掌握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往往会产生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很容易产生,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也随之而来。

    信息不对称造成税收征管缺位,也是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来源。管理好房地产企业税收,税收管理员不仅要熟悉企业会计核算,还要熟悉房地产开发从立项、施工、预售、竣工到最后交付全过程,才能有效监控房地产企业在不同阶段应缴的税款,尽可能做到应收尽收。但是,目前涉税信息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及某些人为因素的存在,税务机关不可能完全掌握纳税人所有的真实纳税信息。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同时涉及多个行业,既涉及建筑业,又涉及加工业,既涉及房屋销售又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有些房地产企业还设有多个分支经营单位,但各个经营单位之间在资金往来、款项支付上,却往往并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操作,而是相互交叉摊计费用,瞒报经营项目,隐瞒经营收入,使税收征管变得十分复杂。与此同时,直接管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员受“户多事繁”的影响,根本没有更多精力去实地巡查走访房地产企业,更遑论彻底查清企业业务往来的真实情况了,税收征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位现象。可见,税企信息不对称给房地产企业通过做假账、少申报税款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提供了条件,其税务风险陡增。

    低效率的部门联动机制,也是房地产企业滋生税务风险的“温床”。目前,税务部门与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及相关部门虽然在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认识上一致,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护税协税涉及的部门较多,各部门又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和利益关系,更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或规章来约束相关部门的协税护税行为,造成部门间涉税信息不能共享,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就很容易产生。

    诚然,从房地产外部监管的角度看,其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还有一些。仅从以上分析就不难看出,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不仅和税务机关尤其是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息息相关,而且税收监管环境也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多寡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为有效防范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同时有效防范税务机关自身的执法风险,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加大税收外部监管力度,提高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使房企感受到外部监管压力后,自发加强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

    具体来说,税务机关首先要建立健全企业基础资料,分项目,跟踪监控。对管理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逐项逐户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立项批复、工程预(决)算书,招投标书,工程承包合同,了解工程价款、工程期限、付款方式、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等,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工程概况和投资方、施工方的基本情况和工程的进度及纳税情况一一进行登记,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档案基础资料和建安房地产电子台账。

    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按月进行巡回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和清欠力度。针对房地产企业欠税严重,欠税底数不清,对房地产企业欠税逐户进行清理,摸清欠税底数,签订缴纳计划,按月进行催缴并按时登记电子台账,随时监控其缴纳欠税情况,对欠税达到公告范围的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地控管建安工程项目的税源。同时,还应增加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加大惩处力度,严格实行办税公开,杜绝为税不廉现象,为规避执法风险提供监督保证。此外,还应积极落实岗位责任体系,做到事事有法有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法定的权限、法定的标准进行操作,按规章制度办事,不能人为的复杂化或灵活化,为防范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规避税务机关执法风险提供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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