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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的预防

2014-02-27 17:51:37 来源:风控网 浏览:219

  3、成立常设的政府危机管理控制指挥中心。危机管理控制指挥中心是危机预防管理的核心部分。美国于1979 年成立的联邦危机管理局,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组织,其职责就是运用各种减缓、预防、回应和恢复等手段管理各种人为的和自然的危机,在危机情况下它的权力甚至比总统和国会还大,可以终止法律、没收财产、中断交通系统、迁移居民,可以在未得到任何批准的情况下逮捕和拘留公民。印度政府专门设有“危机管理小组”,其职责是监视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协调救援行动,调拨救灾物资以及协调恢复交通和电讯等事务,该小组平时由内政部秘书负责。日本政府也常设了部一级的危机管理中心,由专任的大臣负责。

  与国际社会相比,我国没有一个独立和常设的危机管理协调中心,灾害发生后,一般都是临时成立工作组应付危机,这种工作组不能保证危机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不能对危机处理的经验教训进行有效总结、分析和借鉴。在今天这样一个高危机的社会里,危机处理不能疲于应付,临时抱佛脚,只有成立常设规范的危机管理中心,才能对危机前的预防形成长期有效的经验。

  4、加强政府本身以及与NGO、媒体和公民个人的信息沟通联动机制。美国政府危机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政府运作规范,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信息传递和分享迅速。日本政府危机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法律体系完备,政府资金投入体系科学合理,社会参与体系健全。

  社会学“紧急规范”理论认为,在紧急状态下人们的行事规则容易受最先行为者的带头作用的影响,从而形成“紧急规范”,“紧急规范”一旦产生,就会对其他人的行为起到导向作用,因此政府在危机预防中的表率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政府的社会职能日益弱化,不可能面面俱到的管理所有的社会事务,因此,与NGO结合,利用社会资源就成为政府危机预防中的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在美国,已经形成了非政府组织的危机管理社会网络,如组织民间自主救援团体、民间社区灾难联防体系、民间慈善团体和民间宗教组织等。在危机管理中同样重要的是媒体,在现代社会中它被称为第四种权力,它不仅在危机发生过程中作为政府和公众的代言人,而且可以监视危机发生前的各种可能潜在因素。在美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危机管理中都十分注重政府和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媒体的信息引导作用。传播学的创始人韦尔伯·施拉姆曾经说过:“媒介一经出现,就参与了一切意义重大的社会变革。”最后,政府也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发布权威、及时、准确的信息,让人们了解政府在处理危机时已采取了哪些措施以及危机的最新进展,有利于保持群众的冷静和社会的秩序。增加公众的积极参与作用,而不是用技术专家人员来取代公众的参与。如在今年“两会”的官方网站上就出现了“与总理拉家常”小板块,这就充分体现了政府与公众参与之间的直接沟通。

  五、小结

  政府危机管理最早是在二战期间运用于军事和外交,后冷战期间更是迅速发展,如两次柏林危机、古巴导弹危机、匈牙利事件、布拉格之春等都是危机管理的经典案例。随着大规模国际危机发生的几率减少和经济、文化及社会状况的变迁,现在的危机已经逐渐转到应付国内本土灾难和恐怖活动等突发性事件上;在工作方式上也主要从以带有“人治”色彩的行政手段转到依法行政手段,职能设置从分权管理到集中领导,传统的政府危机管理由被动的、回应性行为的灾后修复转到灾前防范。这些都是近年来各国危机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和预防工作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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