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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名牌”泛滥凸显法律环境缺失

2011-01-08 08:04:50 来源:风控网 浏览:703

  如何才能遏制傍名牌现象愈演愈烈?

  和假冒伪劣产品比起来,傍名牌虽然看上去直接危害没那么大,但其实这种行为至少触犯了两部法律,我们国家在《商标法》中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是侵权,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能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那么,到底怎么才能遏制傍名牌现象愈演愈烈呢?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记者见到了分管此项工作的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国工商机关对侵权仿冒、靠“傍名牌”牟取不法利益的企业予以坚决打击,多次组织部署查处不正当竞争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傍名牌”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傍名牌这个现象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因为它一方面损害了市场竞争对手的利益,另外一个坑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工商)总局这几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协调开展了一系列大的打击傍名牌的专项行动,从2006年到去年年底,全国工商机关查处这方面的案件一共是34500多件。”

  宁望鲁局长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傍名牌现象有以下三种:第一种就是在知名商标中加上前缀或者后缀,比如我们前面看到的新日小羚羊、以及常州新日、龙成新日等。第二种是将著名商标名注册为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比如刚刚我们看到的杭州迅驰雅马哈,使消费者误以为这家公司生产的就是著名的品牌迅驰与雅马哈。第三种是在香港等地先注册一个名称和一些国际名牌非常相似的公司,然后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打上由这家公司监制,比如前面看到的香港立邦漆公司。

  宁望鲁:“他往往注册只是一种手段,他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他这个名牌,就必然给消费者带来误认,那么这种情况,我们这个法律是明确规定的,只要是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认,那么《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可以进行调整的。”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周长玲副教授一直关注这种“傍名牌”现象,她告诉我们,当前“傍名牌”形式不断翻新,仿冒者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受到“傍名牌”困扰的国内外名优企业越来越多,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傍名牌”现象已经成为反不正当竞争的一个难点,这其中,将别人的商标注册到自己企业名称中的现象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傍名牌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周长玲:“将他人知名品牌注册为企业名称以后,他这种使用说你怎么去确定他是正当合理的使用,这个没有一个明显的界限,这个也是实际上司法实践中一个难点,因为我们现在就是法律上是空缺对这一块。”

  而且,周长玲副教授还认为,其实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类傍名牌行为的处罚力度非常有限,相对于直接造假或者侵权使用别人的商标,显然“傍名牌”行为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

  周长玲:“他这种成本很低,你像我如果直接假冒商标他可能要承担这个刑事责任的,他这种成本相对来说就比较高,而且有这么大的风险,那他现在的这种我们由于法律对他这种制裁呢和法律不健全,对他是没办法他还合法化了。”

  宁望鲁:“现在这个傍名牌的活动比较猖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违法成本比较低,从我们国家目前的这个法律规定来看呢,在法律设定的时候他的处罚幅度相对不是太高,那么他即说他这个被处罚了他仍然有利益可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有恃无恐。”

  半小时观察:傍名牌:伤害的最终是我们自己

  早在前些年,就有一首打油诗专门讽刺傍名牌的现象,“卡丹”到处有,“狐狸”漫街走;“老人”头被偷,“鳄鱼”全国游。打油诗听着挺可笑,但仔细想想却很难笑得出来。都说我们中国有产品没品牌,当全世界的人都离不开中国生产的服装鞋帽的时候,真正在国际上叫得响的牌子几乎没有一个出自中国。是我们的品牌意识不强吗?答案显然不是。打造民族品牌的口号说了那么多年,我们有关部门甚至把它作为一项重大工程来推进,国内企业也更是花血本来打造自己的品牌。

  从傍名牌的故事中,我们不难找到答案,傍名牌现象的存在和蔓延,说明我们不仅缺乏创造民族品牌的法律环境,也缺乏创造民族品牌的社会氛围。试想一想,当我们企业都把傍名牌当作占据市场的捷径,谁又来当那个树立品牌的冤大头呢?如果靠傍名牌就能获得利益,谁又能真正带领中国产品走进世界名牌的俱乐部呢?

  相对中国经济三十万亿的总量来说,傍名牌所带来的价值只是九牛一毛。但如果任由这种现象存在扩散,它伤害的却是中国经济的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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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名牌”泛滥凸显法律环境缺失

2011-01-08 08:04:50 来源:风控网 浏览:794

  如何才能遏制傍名牌现象愈演愈烈?

  和假冒伪劣产品比起来,傍名牌虽然看上去直接危害没那么大,但其实这种行为至少触犯了两部法律,我们国家在《商标法》中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是侵权,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能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那么,到底怎么才能遏制傍名牌现象愈演愈烈呢?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记者见到了分管此项工作的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国工商机关对侵权仿冒、靠“傍名牌”牟取不法利益的企业予以坚决打击,多次组织部署查处不正当竞争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傍名牌”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傍名牌这个现象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因为它一方面损害了市场竞争对手的利益,另外一个坑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工商)总局这几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协调开展了一系列大的打击傍名牌的专项行动,从2006年到去年年底,全国工商机关查处这方面的案件一共是34500多件。”

  宁望鲁局长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傍名牌现象有以下三种:第一种就是在知名商标中加上前缀或者后缀,比如我们前面看到的新日小羚羊、以及常州新日、龙成新日等。第二种是将著名商标名注册为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比如刚刚我们看到的杭州迅驰雅马哈,使消费者误以为这家公司生产的就是著名的品牌迅驰与雅马哈。第三种是在香港等地先注册一个名称和一些国际名牌非常相似的公司,然后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打上由这家公司监制,比如前面看到的香港立邦漆公司。

  宁望鲁:“他往往注册只是一种手段,他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他这个名牌,就必然给消费者带来误认,那么这种情况,我们这个法律是明确规定的,只要是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认,那么《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可以进行调整的。”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周长玲副教授一直关注这种“傍名牌”现象,她告诉我们,当前“傍名牌”形式不断翻新,仿冒者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受到“傍名牌”困扰的国内外名优企业越来越多,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傍名牌”现象已经成为反不正当竞争的一个难点,这其中,将别人的商标注册到自己企业名称中的现象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傍名牌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周长玲:“将他人知名品牌注册为企业名称以后,他这种使用说你怎么去确定他是正当合理的使用,这个没有一个明显的界限,这个也是实际上司法实践中一个难点,因为我们现在就是法律上是空缺对这一块。”

  而且,周长玲副教授还认为,其实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类傍名牌行为的处罚力度非常有限,相对于直接造假或者侵权使用别人的商标,显然“傍名牌”行为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

  周长玲:“他这种成本很低,你像我如果直接假冒商标他可能要承担这个刑事责任的,他这种成本相对来说就比较高,而且有这么大的风险,那他现在的这种我们由于法律对他这种制裁呢和法律不健全,对他是没办法他还合法化了。”

  宁望鲁:“现在这个傍名牌的活动比较猖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违法成本比较低,从我们国家目前的这个法律规定来看呢,在法律设定的时候他的处罚幅度相对不是太高,那么他即说他这个被处罚了他仍然有利益可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有恃无恐。”

  半小时观察:傍名牌:伤害的最终是我们自己

  早在前些年,就有一首打油诗专门讽刺傍名牌的现象,“卡丹”到处有,“狐狸”漫街走;“老人”头被偷,“鳄鱼”全国游。打油诗听着挺可笑,但仔细想想却很难笑得出来。都说我们中国有产品没品牌,当全世界的人都离不开中国生产的服装鞋帽的时候,真正在国际上叫得响的牌子几乎没有一个出自中国。是我们的品牌意识不强吗?答案显然不是。打造民族品牌的口号说了那么多年,我们有关部门甚至把它作为一项重大工程来推进,国内企业也更是花血本来打造自己的品牌。

  从傍名牌的故事中,我们不难找到答案,傍名牌现象的存在和蔓延,说明我们不仅缺乏创造民族品牌的法律环境,也缺乏创造民族品牌的社会氛围。试想一想,当我们企业都把傍名牌当作占据市场的捷径,谁又来当那个树立品牌的冤大头呢?如果靠傍名牌就能获得利益,谁又能真正带领中国产品走进世界名牌的俱乐部呢?

  相对中国经济三十万亿的总量来说,傍名牌所带来的价值只是九牛一毛。但如果任由这种现象存在扩散,它伤害的却是中国经济的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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