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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

2014-03-11 11:26:49 来源:风控网 浏览:226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当前我国银行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改革正在迈向深入,这为重建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创造了良好机遇。能否找到发展与风险的平衡点,是对商业银行经营能力的重大考验。

  (一)建立全新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要实现稳定发展的目标,必须构建符合新巴塞尔协议的金融操作风险管理新机制。首先,银行应完善自身的运作自律体系。这种自律体系是建立在明确的产权关系、科学规范的现代银行制度以及合理的治理结构基础上的。其次,接受来自监管当局—银监会的监管指令。银监会是在新巴塞尔协议的框架下进行监管运作的,根据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和掌握着的商业银行未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对商业银行运作的金融风险作出准确及时的分析判断,并发出预警指令。第三,接受来自市场上的存款客户、投资者和有关债权人的压力。如果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不错和风险较低,所披露的信息令客户满意,就会赢得越来越多的新客户和投资者的支持;相反,如果银行的经营效益很差和风险状况不佳,不能令存款人满意,就会导致资金大量流失和客户转移。这里,银行信息披露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强化内控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力

  商业银行最重大的操作风险往往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不适当的操作风险管理或运作习惯,而这些都属于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所以,首先,要健全内控制度。银行必须理出具体业务流程,根据损失资料寻找流程中的风险点,并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每一种可能的风险因素都有监控,每一种业务都有操作风险管理规范,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其次是提高执行力。认真落实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层次得到贯彻执行。主要工作有:提高领导决策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执行力、提高操作人员的执行力和强化落实八小时内外行为失范监察制度。最后,在有效的常规管理的基础上,银行应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

  (三)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管框架

  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应坚持以督导为主,在监管方式上改变事后监督的模式,主动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实施超前监管。可以构建下面的监管框架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进行监控与督导:建立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系统;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外部审计师制度;建立最低的资本充足率;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四)制定操作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制度

  有效的市场约束需要完善的信息披露,市场参与者只有在充分了解银行状况的基础上,才能做出理性的决策,进而激励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改善操作风险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达到市场约束的目的。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完善会计标准;完善信息披露标准;信息披露采用的方法;提高风险防范和信息甄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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