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华舞弊案例的分析:
一、陶华舞弊案的原因
1、作为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有对生活强烈的憧憬,同时更有来自住房、婚姻等未来优质生活的压力。
2、自我合理化是陶华舞弊的主观动因。陶华在工作方面的超凡能力和巨额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的诱惑,让陶华心安理得的从公司挪用资金炒股。
3、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造成的制度和环境的影响是最主要的原因。公司设立帐外资金的不良做法,就是对员工的“言传身教”;诸多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让陶华有机可乘,比如:人员控制、组织控制等方面。
二、陶华舞弊案例的发生,前后经历了一年多时间,我们认为,如果该公司在如下方面的如何一个环节上作到了有效的控制,都有可能避免陶华案的发生,至少是可以作到减少损失。
1、人员控制方面
A、该公司晋升提拔人员的考核依据单一化,把员工工作能力的大小作为晋升的唯一依据,忽视了综合考评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年龄、责任感、婚姻状况等,尤其是对思想品德的考察。
首先,“德才兼备”是任用人才的标准,任何一个公司在选拔人才时都必须重视“才”,但是更应考虑“德”,因为“德”在“才”之前。其次,任用一个年轻的未婚青年作为一个重要岗位的负责人,本身就存在巨大的风险。年轻人固然有工作的激情、有迫切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但是对于公司来说,仅如此并不保险。
因为:一,没有结婚的人没有包袱和顾虑,在人生不同的阶段上是最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时期,这种责任感的缺乏会影响到他的工作。二、年轻人缺乏历练,没有重要岗位应该具备的工作经验。三、年轻化是人才任用的一个大趋势,但是,年轻化并非是指一切岗位都要年轻化。年轻人的成长必须经历一个过程,决定了企业不能以重要的岗位去尝试。
B、该公司在重要岗位的轮岗方面执行不够。
2、组织控制方面
公司在管理的很多地方严重违背了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比如:
A、融资工作的经手办理由陶华一人完成;
B、公章管理不仅要作到专人管理、专人盖印,同时还要作到法人章与财务章的分离管理;
C、资金调拨和融资工作是公司财务部门的两项最主要的职责,应分离设置岗位和职责,而不应该混在一起。
3、财务控制方面
A、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日清月结”,但是该公司没有作到。
B、缺乏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公司不仅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定期审计,而且要对于重要部门的重要岗位,更要从审计时间、标准、次数等方面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