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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质疑原油进口配额形同虚设 提案呼吁废止相关文件

2014-03-02 08:34:30 来源:风控网 浏览:107

2月27日下午,全国工商联2014年提案新闻通气会召开,召开两会提案通气会是多年来全国工商联两会之前的“规定动作”。在提供给媒体的两会提案材料中,有关呼吁放开原油成品油进口的提案依然在列,并且排在所有提案的第二位,被归类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范畴,仅次于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加快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第一号提案。

关心工商联两会提案工作的人们也许会知道,这已经不是工商联界别第一次在两会提案中涉及相关的话题。这份题为《关于废止相关文件逐步放开原油、成品油进口的提案》中表示,从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文件来看,我国石油贸易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放开,而放开原油、成品油进口限制是改革的关键一步。

但是,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原油净进口国,我国采取的是原油成品油进口配额制,进口量的85%由国营贸易完成。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口,而拥有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和资质的企业则需要按照商务部公布的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数量进口,非国营贸易成品油进口配额只能进口燃料油。

而且按照1999年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规定:“石油集团和石化集团生产的原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内销售的原油及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和地方油田生产的原油,以及进口的原油,全部由国家统一配置,不得自行销售”,事实上使得非国有企业使用进口配额进口的原油不可自行使用,只能定向销售给国有炼化企业。工商联提案认为,这一规定之下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实际上形同虚设。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相关人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甚至表示,即使进一步改革之后,国家放开成品油进口配额限制,如果这一规定依然沿用,民营企业仍然不能自行使用进口配额,据此,提案建议废除国办发〈1999〉38号。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中石化放开旗下销售板块业务,实行混合所有制经营改革的问题,前述石油业商会人士则表示,在他看来这只是中石化自己的改革,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对民营企业能有多大的吸引力值得怀疑,因为这一过程中民营企业仍然没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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