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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及预付款项中常见的虚假形式

2011-01-20 10:33:34 来源:风控网 浏览:688

在会计核算中,涉及到往来账核算的虚假手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利用应收及预付款账户调节产品成本和当期损益;二是企业有关业务人员利用应收及预付款结算方式及其某些难以控制的薄弱环节,挪用公款谋取私利。具体形式如下:


一、 应收销货款长期挂账,购销双方彼此渔利
企业赊销商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本应及时收回。但购货单位为了长期占用应付货款,销售企业经销人员和财会人员为了从购货单位谋取利益,而共谋长期拖欠货款及运杂费,造成企业应收销货款长期挂账。
例如,某企业销售人员得知某购货单位拟购买100万元的化肥,但由于资金一时无法筹措,需拖延付款时间。销售人员与财会人员共谋后,决定向购货单位索取5万元使用费而延长收款,遂造成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而5万元落入私人腰包。


二、 坏账损失不作处理,有意制造潜亏
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对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以及因债务人逾期偿付超过3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审查作坏账处理;对于股份制企业来说,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只有在应收账款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时,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逾期5年以上的情况,才准予作坏账处理。但有的企业经济效益欠佳,为了确保完成利润指标,就对应处理的坏账损失不上报不处理,人为造成大量陈账、呆账长期挂账,以掩盖企业潜亏真相。
如某企业有一笔挂账达3年之久的应收账款,近日获悉该往来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只足以抵偿职工工资和一些相关税费,破产债权无法得以实现;该企业本应将此笔根本收不回来的应收帐款冲销管理费用,但该企业领导考虑到这样一来,势必影响到年底的利润。影响企业的业绩,遂决定此笔应收账款暂不转销,继续挂在往来账上。这样的结果必会造成人为调节资产、调节利润的后果。


三、 调整计提比例,错提坏账准备金
在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企业,坏账损失的计提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款乘以一定比例与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款作比较之后计算提取,有些企业在不改变应收账款余额的情况下,采取人为提高或压低提取坏账准备百分比的手法,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以调节当期利润。
如某企业领导"喜大好功",为了在上级主管部门表现自己的贡献,人为地调低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这样就可以达到少计费用,多计利润的目的,还有的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擅自调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以达到多计费用、少计利润、偷逃税款的不法目的,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作为企业的一项会计政策,提取比例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并且变更的话要采取相应的调整方法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以让报表使用者能更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一些企业在提取比例上搞虚假,足以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四、 调整应收账款数额,错提坏账准备金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企业,为了调节盈亏而虚增或虚减管理费用,除了采用提高或压低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率外,还采取调增或调减应收账款数额的手法,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金。
例如,某企业当年效益非常好,但企业领导为了给明年的任务打伏笔,便人为地虚增年未应收账款余额,多提取坏账准备金,多计管理费用;压低本年利润。相反,有些企业领导为了加官进爵,搞污夸,虚减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少提取坏账准备金,少计管理费用,调高本年利润。


五、 利用坏账损失转移资金,挤列费用
有些企业将单位还款不冲销往来账,而是截留并转移他处,再通过坏账损失挤列管理费用。企业收到外单位归还的欠款后,直接从银行提出现金转入企业"小金库",不在银行日记账上反映,日后再将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通过坏账损失列入管理费用。如某企业收到河南实业公司归还以前年度的欠款50000元,企业收款后直接开出一张50000元的现金支票,提出现金后转入企业"小金库",用于吃喝业务招待以及购买一些福利用品,之后再将此笔应收账款作坏账处理,直接转销,计入管理费用,并保持账面的平衡关系。


六、 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利息转入"小金库"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间可以互相拆借资金,但有些企业却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将利息收入转入"小金库",并称为企业间拆借资金。如企业将收回的还款,直接转借给其他单位,并将取得的利息收入转入"小金库"。当企业收到外单位还欠款时,不汇银行日记账,同时签发相同金额的转账支票,有偿转借给另一个单位,对付出银行存款也不计银行日记账,将两笔业务合并记作:借:应收账款--乙,贷:应收账款--甲的账务处理。收取利息后不记收入,转入"小金库"。


七、 虚列应收账款,虚增销售收入
企业为了体现经营业绩,或为了完成承包任务,就会利用年底结账时,人为地虚列销售收入、挂往来账、虚增利润。待下一年初,再用红字将此笔虚列的往来账冲掉。如审计人员在审阅某企业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时,发现该企业12月份毛利率比其他月份高出几倍,通过详细审查,发现该企业的一笔销售收入未结转成本,且对应的应收账款账户名经函证查无此单位,经查问财务人员,才知是企业领导人为完成承包任务而在年底虚增的一笔收入。


八、 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不实
在存在现金折扣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帐金额核算有总价法和净价法两种形式。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只允许采用总价法核算。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按净价法入账的情况,这样的结果就会使企业少记正常的收入、客观上造成应收账款入账金额不实的结果,为一些不法分子贪污制造机会。
例如某家具商场在销售上采取的信用政策为2/10、1/20、N/30,但其按净价法核算销售收入,这样就会少计收入,从而影响到利润的核算。


九、 延期承兑应收票据,索取酬金
企业在经济往来中,也采取签发商业汇票进行结算,有些人就在票据上大做文章。本已到期的应收票据,因付款方暂无力支付,该企业便提出以"好处费"为条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如甲企业售给乙企业商品一批,价款50万元,经双方约定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支付货款。甲企业发出商品后,收到了乙企业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即作了账务处理。商业汇票临到期时,乙企业派人与甲企业协商,要求待资金缓解时偿还应付货款,并许诺可给有关人员"劳务报酬"。甲企业有关人员则为谋取私利,答应对方要求。经商定,乙企业可在一年内付讫货款,条件是按该笔货款同期借款利息15%,向甲企业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甲企业收到"好处费"后,将到期票据转作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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