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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4-05-15 10:37:29 来源:风控网 浏览:221

  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一些国家掀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传统的以“强制”为特色的行政目标和行政管理手段正在发生重要变革,服务型政府越来越深入民心。当政府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时,“信息公开”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得到了更多的重视。澳大利亚在1982年、美国在1996年、日本在1999年、英国在2000年已分别制定了信息公开法。

  2008年5月1日,我国首部信息公开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新时代,标志着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它对规范政府的信息披露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唤起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唤起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形成公众的社会凝聚力,能够为危机处理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在危机发生后,如果公众人心惶惶、形如散沙、各行其是,不仅无益于处理危机,而且会损害政府的执政信誉。政府及时公开信息,把一切应当告诉公众的事务向公众通报,是政府相信公众、相信政权力量的表现,而一个相信公众的政府,自然会得到公众的衷心支持。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一旦被唤起,就会自觉由分散走向集中,由自发走向组织,由人心涣散走向群策群力,并最终形成危机处理的合力。因此,在突发性危机事件的报道和平时的危机教育宣传上,各级政府如何主动寻求与媒体的合作便成为政府危机管理中媒体政策的重要命题。

  信息公开有利于防止谣言的传播,克服公众的恐慌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必然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造成公众心理恐慌,而公众之所以恐慌,主要就是因为信息缺失,公众不知道危机的情况,不知道危机对自己已经造成多大的影响,还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也不知道政府有没有应对,又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公众的集体恐慌是极其可怕的,各种流言会成为官方新闻的代用品,进入非正式的传播渠道,从而导致谣言四起。尤其是在当下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信息传播的速度更是惊人,谣言的传播会造成人心不稳,社会动荡,并且很容易激化危机的发展。面对危机,安定人心的最有效举措就是尽快让公众知晓事件的最新信息,了解政府的应对举措。

  信息公开有利于塑造责任型政府的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只有真正履行其责任才是合法的。”公众要求政府时刻履行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当危机发生时,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公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必须积极主动地履行其各种义务和责任。在政府危机管理(风控网)中,敢于公开危机信息,主动借助媒体,及时、真实地公开事实,让媒体在传播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可以最直观地展现政府的责任感,塑造起政府的正面形象,从而在公众中树立危机处理的信心。

  二、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管理体制滞后,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

  2008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第十版发布一条消息,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说:“要建立重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但实际上,政府机关内部“官本位”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还没有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义务的概念,漠视公众的知情权,在笔者看来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阻力。一些官员谈“公开”色变,怕特权丧失,不愿公开;怕失职受到监督,不敢公开;怕影响行政效率,不想公开;怕财源受到冻结,不能公开。他们把一些应该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定位为“内部文件”、“内部资料”,一直法藏官府,严重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我国传统的政府危机管理体制下,政府信息公开还会受到地域、层级、部门的限制,形成了大量的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可能会造成信息的失真甚至湮灭,从而使沟通困难、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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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4-05-15 10:37:29 来源:风控网 浏览:248

  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一些国家掀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传统的以“强制”为特色的行政目标和行政管理手段正在发生重要变革,服务型政府越来越深入民心。当政府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时,“信息公开”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得到了更多的重视。澳大利亚在1982年、美国在1996年、日本在1999年、英国在2000年已分别制定了信息公开法。

  2008年5月1日,我国首部信息公开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新时代,标志着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它对规范政府的信息披露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唤起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唤起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形成公众的社会凝聚力,能够为危机处理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在危机发生后,如果公众人心惶惶、形如散沙、各行其是,不仅无益于处理危机,而且会损害政府的执政信誉。政府及时公开信息,把一切应当告诉公众的事务向公众通报,是政府相信公众、相信政权力量的表现,而一个相信公众的政府,自然会得到公众的衷心支持。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一旦被唤起,就会自觉由分散走向集中,由自发走向组织,由人心涣散走向群策群力,并最终形成危机处理的合力。因此,在突发性危机事件的报道和平时的危机教育宣传上,各级政府如何主动寻求与媒体的合作便成为政府危机管理中媒体政策的重要命题。

  信息公开有利于防止谣言的传播,克服公众的恐慌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必然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造成公众心理恐慌,而公众之所以恐慌,主要就是因为信息缺失,公众不知道危机的情况,不知道危机对自己已经造成多大的影响,还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也不知道政府有没有应对,又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公众的集体恐慌是极其可怕的,各种流言会成为官方新闻的代用品,进入非正式的传播渠道,从而导致谣言四起。尤其是在当下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信息传播的速度更是惊人,谣言的传播会造成人心不稳,社会动荡,并且很容易激化危机的发展。面对危机,安定人心的最有效举措就是尽快让公众知晓事件的最新信息,了解政府的应对举措。

  信息公开有利于塑造责任型政府的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只有真正履行其责任才是合法的。”公众要求政府时刻履行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当危机发生时,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公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必须积极主动地履行其各种义务和责任。在政府危机管理(风控网)中,敢于公开危机信息,主动借助媒体,及时、真实地公开事实,让媒体在传播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可以最直观地展现政府的责任感,塑造起政府的正面形象,从而在公众中树立危机处理的信心。

  二、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管理体制滞后,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

  2008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第十版发布一条消息,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说:“要建立重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但实际上,政府机关内部“官本位”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还没有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义务的概念,漠视公众的知情权,在笔者看来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阻力。一些官员谈“公开”色变,怕特权丧失,不愿公开;怕失职受到监督,不敢公开;怕影响行政效率,不想公开;怕财源受到冻结,不能公开。他们把一些应该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定位为“内部文件”、“内部资料”,一直法藏官府,严重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我国传统的政府危机管理体制下,政府信息公开还会受到地域、层级、部门的限制,形成了大量的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可能会造成信息的失真甚至湮灭,从而使沟通困难、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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